江苏影视许可证办理江苏省人民政府 最新公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推行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三、四类)“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苏药监规〔2024〕2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决定废止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推行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三、四类)“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通知》(苏食药监药生〔2018〕88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公报PDF版浏览、下载: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推行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三、四类)“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通知》的通知(苏药监规〔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