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丨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民法典丨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民法典,人民之典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规定包含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的每一个细节,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下面跟小编一起去学习   《民法典》小案例第三期   ▼   《民法典》小案例(五)   ——虐待父母还能继承其遗产吗?   问:我姐姐有个独生儿子,结婚后很不孝敬老人,两口子经常呵斥打骂我姐姐,有时还不给饭吃,往外撵我姐姐。我姐姐实在忍受不了儿子儿媳的虐待,只好到我家来住,不久就患病去世了。可姐姐的儿子却以是法定继承人为由,非要继承我姐姐遗下的5万元存款。请问,他们打骂虐待母亲,还有权继承遗产吗?   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很多不孝子女平时对父母不管不问,不仅不尽孝道,甚至还虐待、遗弃父母,情节严重,父母去世后却想着怎么分遗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上述行为的,丧失继承权。但是《民法典》新增了宽宥制度,积极承认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故本案中,你姐姐的儿子儿媳不仅不尽法律义务,反而虐待打骂老人,甚至撵母亲,实为道德法律所不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你姐姐去世后,她的儿子没有权利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你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取消其继承权。   《民法典》小案例(六)   ——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吗?   问:我前期注册了某网络游戏,成为该网络游戏用户。某次在网吧上网时发现账号被盗,经清点发现丢失价值数万元的装备及道具。请问我的网络游戏装备受法律保护吗?   答:《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特性,其被侵犯时依法应当受到保护。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日渐盛行。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也在玩家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下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当民事主体所有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犯时,法律同样提供保护。   素材:职工权益保障室   编辑:王媛媛   监制:马俊松   审核:尉双跃   热文回顾   ▼戳图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