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现象的主要特征

湖南体育现象的主要特征

  (一)体育发展水平超越国民经济同比发展水平   湖南省是我国中部的内陆农业省份,历来以种植粮食为主,在传统的国家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素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转轨时期,以农业为主的湖南经济与改革开放先行的沿海省份相比已逐渐滞后,与某些内地以农业为主的省份相比也不具备优势,湖南省的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只处于中游地位。   据2000年湖南统计年鉴报告,湖南省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3406.8亿元,人均(当年总人口6532万人)国内生产总值为5227元,排在全国第17位。然而,就在这样一个经济比较后进的省份,却先后产生了38名世界冠军(其中有6名为奥运会冠军),69名亚洲冠军和344名全国冠军。涌现出国际级运动健将70名,运动健将469名,高级以上教练员223名,先后10余次荣获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贡献奖。   (二)四个全运会周期保持持续发展势头   1983年在上海举行的第5届全国运动会是湖南竞技体育成绩处于谷底的一届全运会。本届运动会湖南共选派248名运动员,参加了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共14个大项的比赛和武术表演。篮球、排球、足球在分区预赛中,除女排获决赛权外,足球、男女篮球、男子排球均被淘汰。参加12个项目决赛的运动员122人,只获团体、单项前6名27个,其中金牌3枚、银牌5枚、铜牌1枚、4个第4名、9个第5名和5个第6名。金牌数在参赛的31个代表团中排第25位。   从1987年在广东省举行的第6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湖南省的竞技体育成绩开始崛起攀升,其发展势头一直持续到21世纪初。   第6届全运会比赛设奥运会项目27个(含男子足球),非奥运会项目18个(含女子足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桥牌为表演项目。参赛的有29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前卫、火车头、水电、银鹰、石油、煤矿、林业共7个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总计37个体育代表团7500余名运动员,进入广东省参加决赛的运动员有6348人。本届大会按参赛单位在各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   湖南体育代表团共选派运动员411人,参加33个大项的比赛,其中奥运会项目有男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田径、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举重、射击、柔道、国际式摔跤、赛艇、皮划艇18项;非奥运会项目有女子足球、羽毛球、垒球、技巧、中国象棋、围棋、武术、航海模型、蹼泳、滑水、航空模型、飞机跳伞、摩托车、摩托艇、无线电测向15项及表演项目的女子桥牌。   湖南的篮球、排球、男女足球、围棋、中国象棋6项在预赛中受挫,未能进入决赛。进入广东参加27项决赛的湖南运动员有233人,共获团体、单项名次80个,其中金牌8枚、银牌15枚、铜牌10枚、17个第4名、11个第5名、13个第6名、3个第7名、3个第8名,积312分,居37个参赛单位的第12位。首次进入全国竞技体育先进省市(区)行列。   由北京市主办、四川省协办的第7届全国运动会于1993年4-10月在四川、北京两大赛区举行,设43个比赛项目,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和行业体协共45个代表团7500余名运动员参赛。   湖南省有350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体操、游泳、跳水、蹼泳、花样游泳、水球、乒乓球、举重、柔道、拳击、排球(女)、艺术体操、网球、射击、羽毛球、无线电测向、垒球、赛艇、皮划艇、滑水、航海模型、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的比赛,其中267人出线参加决赛,共获得92个名次,积452分。在各省市区中排第11位;获金牌15枚、银牌19枚、铜牌13枚、11个第4名、9个第5名、11个第6名、8个第7名、6个第8名,金牌总数列全国各省市区第9位,进入10强行列。   第8届全国运动会于1997年10月12-24日在上海举行,全国共46个代表团的70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34个大项332个小项的竞赛。湖南省派出365名运动员参加体操、网球、男子举重、女子举重、跳水、田径、羽毛球、武术散手、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柔道、艺术体操、射击、游泳、水球、花样游泳、赛艇、皮划艇、乒乓球、拳击、山地自行车共21个项目196个小项的决赛,有18个项目124个小项的198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其中113名运动员在17个大项69个小项中获得86个录取名次,总分积826.5分。其中金牌17.5枚、银牌11枚、铜牌12.5枚、14个第4名、11个第5名、8个第6名、7个第7名、5个第8名。金牌数由上届的第9位前移至第8位,总分由上届的第12位前移至第10位,金牌和总分数均位居全国省市区十强行列。   第9届全国运动会于2001年11月11-25日在广东举行。共有45个代表团8608名运动员参加了30个大项345个小项的比赛。湖南省派出了210名运动员参加了19个大项的决赛。在本届运动会上湖南体育代表团共获得19.5枚金牌(含奥运会带人金牌7枚)、14.5枚银牌、17枚铜牌。金牌数名列全国各省市区第7位,是该省在历届全运会上获金牌数最多的一次。   从上表可以看出,湖南省参加每届全运会比赛的项目只有总项目的2/3左右,且自第6届全运会之后,每届参加项目数逐渐减少;所获奖牌数基本上是逐届增多;金牌数呈直线上升趋势:金牌数在奖牌总数中的比例达到40%,第8届全运会高达56.4%。   (三)优势项目竞技成绩含金量高   湖南竞技体育项目重点突出,尖子运动员含金量高,是承担国家对外重大竞赛任务的一支重要力量。   参加亚运会   1973年11月,亚洲运动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亚运会联合会中的合法席位。中国派体育代表团参加亚运会比赛,是从第7届亚运会开始的。湖南运动员参加亚运会比赛,也自本届开始。   1974年9月1-16日,第7届亚洲运动会在伊朗德黑兰举行。湖南体育健儿7人加入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田径(何顺霞)、游泳(谢庆新)、举重(袁家帜)、体操(王学军)、羽毛球(梁秋霞)、水球(林立)、篮球(张建设)7项比赛。其中6人共夺得单项或团体名次10个,包括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1枚,第4-6名5个。   1978年12月9-20日,第8届亚洲运动会在泰国曼谷举行。湖南有6名运动员和射击教练邹发祥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射击(岳明)、游泳(钟归如)、跳水(彭园春)、体操(彭亚平)、羽毛球(梁秋霞、李方)5项比赛。共获得单项或团体名次9个,包括金牌3枚、银牌4枚、铜牌2枚。   1982年11月19日-12月4日,第9届亚洲运动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湖南有运动员岳明(射击)、赵璧龙(水球)和水球教练员林立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射击和水球比赛。赵璧龙获水球比赛团体第1名,岳明获男子双向飞碟团体第1名和男子双向飞碟第2名。   1986年9月20日-10月5日,第10届亚洲运动会在韩国汉城举行。湖南有8名运动员和田径教练阮元华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射击(张秋萍、岳明、文芝芳)、田径(刘国华)、体操(陈翠婷、马英)、水球(赵壁龙、唐小榆)4项比赛。共获单项和团体名次18个,其中金牌11枚,银牌3枚,2个第4名,2个第5名,按金牌数排列,湖南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第9名。   1990年9月22日-10月7日,第11届亚洲运动会在北京举行。湖南共有运动员22人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体操(李敬、陈翠婷)、射击(张秋萍、尹卫萍)、田径(邹四新、罗彬、周青、李文红、周朝辉)、羽毛球(唐九红)、网球(唐敏、李芳、陈莉)、摔跤(杨志中)、皮划艇(王新强、宁梦华、文艳芳)、赛艇(姚立平)、跳水(熊倪)、水球(龚大立、谢斌)、垒球(陈阗)11项比赛。共夺得名次39个,其中金牌23枚、银牌8枚、铜牌5枚、2个第4名、1个第5名。按金牌数排名,湖南居全国各省市区第7位。   第12届亚运会于1994年10月2-16日在日本广岛举行。湖南有15名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本届亚运会田径(张连标、邹四新)、体操(李敬、刘璇)、网球(李芳、陈莉)、举重(彭颂、张友谊)、射击(张秋萍、刘英姿)、赛艇(龚旭红)、水球(赵璧龙、龚大立)、羽毛球(唐九红)、摔跤(胡必强)等项目的比赛。共取得金牌8枚、银牌9枚、铜牌6枚、2个第5名、1个第8名,金牌数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名列第11位。   第13届亚运会于1998年12月6-20日在泰国曼谷举行。湖南有体操(李小鹏、刘璇、凌洁)、举重(乐茂盛、杨霞)、田径(张连标)、皮划艇(王海)、赛艇(刘泽武)、艺术体操(董伟华)、网球(李芳、陈莉)、柔道(肖德强)、羽毛球(龚智超、罗毅刚)、水球(周浩、白俊)10个项目的16名运动员和5名教练员(谢智敏、张文秋、李建平、夏燕飞、黄胜雄)、3名裁判员(燕呢喃、刘焕新、蒋世平)、1名官员参加。共获得金牌13枚、银牌6枚、铜牌6枚,3次打破2项世界纪录,金牌数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列第9位。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到,从1986年第10届亚运会开始,湖南运动员获奖个数与金牌数迅速增长。到1998年第13届亚运会为止的4届亚运会中,湖南省共派出62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共获奖108个,人平达到1.74个;其中金牌55枚,占奖牌总数的51%;另获银牌26枚,铜牌17枚,奖牌总数为98枚,占获奖总数的91%,人平达到1.6枚:湘籍运动员获金牌数占中国体育代表团金牌总数531枚的10.35%;湘籍运动员所获奖牌总数占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奖牌总数1103枚的8.9%。   参加奥运会   1984年7月,湖南3名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赴洛杉矶参加第23届奥运会的射击(文芝芳)、田径(杨为民)、水球(赵璧龙)3项比赛,获得1个第6名、1个第9名、1个第10名。   1988年9月,湖南有7名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征汉城,参加第24届奥运会的跳水(熊倪)、射击(张秋萍、文芝芳)、体操(陈翠婷、马英)、摔跤(杨志中)、水球(赵璧龙)5个项目的角逐。同行的还有体操国际裁判燕呢喃。在本届比赛中,14岁少年选手熊倪为湖南夺得第—枚奥运会奖牌。湖南运动员还夺得1个第4名、2个第6名、1个第7名。   1992年7月,湖南有16名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赴西班牙巴塞罗那参加第25届奥运会的体操(陆莉、李敬、周晶)、跳水(熊倪)、羽毛球(唐九红)、皮划艇(宁梦华、文艳芳)、田径(张连标、于文革、邹四新)、花样游泳(王晓洁)、艺术体操(郭莎莎)、网球(李芳、唐敏、陈莉)、射击(张秋萍)9个项目的比赛。共有9人取得了16个名次,其中获金牌1枚、银牌5枚、铜牌2枚和1个第4名、2个第5名、2个第7名、3个第8名。取得了湖南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女子体操选手陆莉实现了几代人为之奋斗的湖南奥运金牌“零”的突破。   第26届奥运会于1996年7月20日至8月4日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湖南有跳水(熊倪)、体操(李敬、吉丽雅、刘璇)、田径(张连标、邹四新)、射击(张秋萍、梁燕)、花样游泳(陈绚)、柔道(袁超)、网球(陈莉)、皮划艇(宁梦华)8个项目的12名运动员参赛。另有教练员陈雄、张文秋,裁判员燕呢喃参加。湖南籍运动员在本届奥运会上夺得1枚金牌和2个第4名、1个第7名、1个第8名。熊倪夺得男子3米板跳水金牌,成为中国首次在奥运会上夺得该项目金牌的运动员。   第27届奥运会于2000年9月15日-10月1日在澳大利亚的悉尼举行。湖南有跳水(熊倪)、体操(李小鹏、刘璇、凌洁、杨云)、羽毛球(龚智超)、女子举重(杨霞)、男子举重(乐茂盛)5个项目8名运动员参赛。省体育局局长作为中国代表团副秘书长与教练员陈雄、朱楚强,裁判员燕呢喃参加了本届运动会。8名湘籍运动员在本届奥运会上取得金牌7枚、银牌1枚、铜牌5枚、1个第4名、3个第5名、1个第7名;5次打破三项世界纪录,共获132分,铸造了“奥运辉煌”。   自1984年洛杉矾第23届奥运会至2000年悉尼第27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共获金牌80枚,其中湘籍运动员获金牌9枚,占11.3%;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奖牌216枚,其中湘籍运动员获得22枚,占10%;这5届奥运会中,各省市区运动员共有108人次获得金牌,其中湖南籍运动员为9人次,占8.3%;按各省市区运动员获金牌人次多少排列,湖南排在第4位,前3位依次为湖北省14人次,辽宁省13.5人次,江苏省10人次;如果加上2004年雅典奥运会成绩排列,湖南籍运动员获金牌人次数在各省市区中依然排列在第6位,与解放军、浙江省并列;前5位依次是辽宁省(16.5人次)、湖北省(15人次)、江苏省(12.5人次)、北京市(10人次)、广东省(9.5人次)。   通过分析得出的结果表明,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中国体育迅速发展的近20年中,无论是参加亚运会还是参加奥运会,湘籍运动员所获成绩在中国体育代表团中占有约1/10的份额。   (四)精品项目长盛不衰   湖南省能在竞技体育方面长期为国家做出卓越的贡献,取决于他们拥有精品体育项目的数量和其在较高水平上发展的稳定性。   湖南省在体操、射击、羽毛球、跳水、举重等项目上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体操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湖南体操竞技水平便在全国崭露头角。尤其是女队在探索少年体操运动员的训练特点和规律中,独树一帜。1972年10月,在广西南宁全国体操锦标赛上,平均年龄只有12岁的湖南女队,一举夺得少年女子团体冠军及4个单项第1名;男队夺得少年男子团体冠军及5个单项名次。1975年9月,在第3届全国运动会上湖南体操队又摘取成年女子团体桂冠,男队获团体第3名。1976年国家体委在授予湖南女子体操队“勇攀高峰战斗队”称号时指出:“她们不仅为训练少年女子体操运动员快速成长积累了经验,而且在薄弱项目跳马和直体后空翻转体等技术动作上创造了有效的训练方法,从而对我国体操运动迅速恢复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20世纪80年代初,湖南体操队及时选调不同年龄层次的运动员入队,以梯队形式组成多个教学小组。提出了“大胆创新,狠抓基本技术,力求准稳”的训练指导思想,高难动作不断创新,在全国率先创造性地发展了女子体操高低杠上的“旋”下和单臂大回环、跳马的转体720°“旋”空翻等。1988年4月,在训练体制上进行重大改革,成立了以体操队为龙头的“湖南省体操训练中心”,形成了省队与业余体校相衔接的一条龙训练体制,为湖南体操竞技运动冲出亚洲、攀登世界体操技术高峰奠定了基础。1989年10月至1999年12月,有5人14次夺得世界冠军,其中,15岁的陆莉1992年8月在巴塞罗那举行的第25届奥运会上,以满分10分的成绩夺得女子高低杠金牌。2000年4名湘籍体操健儿出征悉尼第27届奥运会,夺得3枚金牌,1枚银牌,5枚铜牌,3个第5名,1个第7名。李小鹏成为中国体操队在本届奥运会上唯一的“双冠王”;刘璇夺得一金二铜,成为中国代表团获奖牌最多的运动员之一。   射击   湖南射击队于1958年9月组建,“文化大革命”初期被解散。1973年5月重建后,坚持科学选才,科学训练,根据射击项目特点,对身体素质训练、基本技术训练和心理训练提出了具体要求,竞技水平迅速提高。在1978年的全国射击比赛中,夺得10个名次,其中有4个第1名,进入全国射击运动先进行列。   自20世纪80年代起,湖南射击队开始冲刺亚洲与世界。1980年1月,运动员文芝芳在第2届亚洲女子射击锦标赛上为湖南夺得第一个亚洲冠军。1985年9月,王晓艳在意大利举行的世界飞碟射击锦标赛上,夺得女子飞碟多向团体冠军。   50年来,湖南射击运动员共获得全国冠军83.5个,亚洲冠军32个,世界冠军6个,全队破全国纪录26次,破、平亚洲纪录32次,破、创、超、平世界纪录10次。3人6次参加了第23-26届奥运会,文芝芳在第23届奥运会上取得第6名,为湖南第一个在奥运会上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在2005年第10届全国运动会上,来自湖南西部桑植县山区的19岁姑娘熊美丽在女子50米步枪3X20比赛中,以590环的成绩获资格赛第1名;在决赛中,10发子弹打了99.7环,以689.7环的总成绩位居冠军。   羽毛球   湖南羽毛球队于1958年8月组建。建队初期,没有专职教练员和专用场地,在1959年9月第1届全运会上,仅获得2个第8名。20世纪60年代配备了两名专职教练员,提出了“快、准、狠、活”的训练方针,培养“以快为主,以攻为主,以我为主”的技战术风格,突出抓了速度、耐力和灵活性训练。1965年第2届全运会湖南羽毛球队崭露头角,夺得男子团体第3名,女子团体第5名,双双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第2届全运会后,湖南羽毛球队选拔了一批身体素质好、训练刻苦的运动员,在1972年6月全国五项球类运动会上,湖南梁秋霞与湖北陈玉娘合作获女子双打冠军。此后,根据羽毛球运动技术发展趋势,突出了网前技术训练,运用网前技巧,创造有利进攻机会,战胜对手。1974年10月,梁秋霞在德黑兰举行的第7届亚运会上,夺得女子双打和女子团体两项金牌。1976年11月,梁秋霞在印度举行的第4届亚洲羽毛球锦标赛上,夺得女子单打金牌。1978年11月,李方在泰国举行的第1届世界羽毛球锦标赛上,与上海张爱玲合作夺得女子双打冠军,成为湖南第一位夺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   20世纪80年代初,湖南羽毛球队由于选材等原因,一、二线队伍衔接不好,成绩有所下降,在1983年的第5届全运会上未得1分。80年代中期,湖南羽毛球队采取大强度和大密度的训练方法,培养快速全面、攻防兼备的技战术风格,一批能攻善守的新秀脱颖而出。其中唐九红成为中国羽坛名将,先后夺得4项亚洲冠军和4项世界冠军,成为湖南夺得亚洲和世界冠军最多的运动员之一。后起之秀龚智超是90年代中后期的又一羽坛名将,先后夺得两项亚洲冠军和3项世界冠军。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龚智超击败曾排名世界第一的丹麦名将马尔廷,成为我国第一个夺得奥运会羽毛球女子单打冠军的运动员。在第10届全国运动会上,湖南女子羽毛球队巧妙运用战术,先后战胜国内强旅江苏队和广东队,获女子团体冠军,实现了自第8届全国运动会以来的“三连冠”。   跳水   湖南跳水队于1958年组建,1960年解散,1969年当时处于亚洲领先地位的湖南省游泳跳水馆竣工投入使用,湖南跳水队于1970年重建,1972年9月,在长沙举行的全国少年跳水比赛中,湖南跳水队夺得男子团体和跳板两枚金牌,跳台获得银牌。   20世纪70年代后期,湖南跳水队大胆启用和扶植年轻教练员,在加强老队员训练的同时,认真选拔基础好的跳水苗子充实队伍,使队伍的年龄梯次更趋合理,并修建了陆上跳水训练房,训练条件更为完备。他们坚持“水陆结合,陆为水用,陆上先行”的训练指导思想,加强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基本技术训练,注意动作意识和心理素质的培养。他们还借助美国、朝鲜、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跳水队来湘访问表演及中国跳水队来湖南训练的机会,学习他们的管理经验和专项技术,促进了技术水平的持续发展。   1978年9月,湖南运动员彭园春在全国跳水比赛中获女子跳板冠军;1980年9月和1981年5月,她又两次在全国跳水比赛中获得跳板冠军。1983年4月,在美国举行的第3届世界杯跳水比赛中,她夺得两项团体冠军。1986年4月,12岁的熊倪在南京全国跳水冠军赛乙级赛区的比赛中,独得男子4个项目冠军。1988年9月,在汉城举行的第24届奥运会跳水比赛中,他获得跳台跳水银牌,为湖南夺得了第1枚奥运会奖牌。1996年8月,在亚特兰大第26届奥运会上,熊倪夺得男子三米板跳水比赛金牌。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男子三米板跳水决赛中,熊倪战胜俄罗斯名将萨乌丁获得冠军。他还与湖北选手肖海亮合作,夺得男子三米板双人跳水比赛冠军,成为中国代表团3位获金牌最多的运动员之一。2005年10月在江苏举行的第10届全国运动会上,年轻选手蒋李双、刘贺瑞为湖南争到了女子双人十米跳台跳水金牌,显示出湖南跳水后继断层的局面得到改变。   举重   湖南举重队于1958年成立。1972年5月恢复训练后,按照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的训练原则,投入大运动量训练,技术水平迅速提高。1975年9月,在第3届全运会上夺得2个单项第1名,团体总分列第2位。   20世纪70年代末至肋年代中期,湖南举重队进行训练改革,探索大强度、大密度的训练规律。1985年在全国举重锦标赛中,有7人18项进入前6名,以总分107分的优异成绩首次夺得全国成年组团体冠军。同年4月,在第17届亚洲举重锦标赛中,王焕斌夺得52公斤级挺举、总成绩两枚金牌。   1986年10月,湖南女子举重队成立,开宗明义提出了“打破禁锢区,开辟新领域,严格管理,严格训练,苦练基本功,迅速提高专项技术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并根据女子举重运动员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合理、科学地安排训练,竞技水平提高很快。1987年5月,湖南首次派运动员参加全国女子举重锦标赛,获得了3枚金牌、5枚银牌及团体第2名的好成绩。同年11月,曾星玲在美国举行的第1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中,取得60公斤级抓举、挺举、总成绩3枚金牌,创3项世界纪录;男队运动员彭颂在1995年11月第67届世界男子举重锦标赛上夺冠。男、女队双双登上了世界举重竞技高峰。至1999年12月底,湖南举重队夺得全国冠军100个(男66,女34),亚洲冠军42个(男14,女28),世界冠军27个(男3,女24)。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女子举重运动员、土家族姑娘杨霞5次破三项世界纪录,以绝对优势夺得53公斤级金牌,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子举重奥运会冠军。在第10届全运会上,年轻的湖南姑娘杨炼、李萍、李丽滢相继夺取48公斤级、53公斤级和69公斤级金牌,其中女子53公斤级冠亚军均系湖南选手,杨炼和李萍的成绩分别超过了世界纪录。   (五)群众体育步履扎实绩效明显   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向全国颁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之后,湖南省政府向全省发布了《湖南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在完成第一阶段第一期工程任务之后,省体委于1998年又制订了《湖南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跨世纪工作方案》。   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中,湖南省确定了“科学健身,增强后劲,依托社会,服务全民”的十六字工作方针,采取了政府宏观指导与依托社会相结合,舆论宣传与大型活动相结合,全面启动与试点探索相结合,扶植放开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四结合”工作方法;坚持了“全面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分项落实;滚动发展,分批推进;树立典型,分类指导”的“四分法”工作原则,构建全省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框架,并在全民健身计划的三个阶段里,分别突出一个工作主题:   第一阶段,即1995-1996年,突出宣传这个主题,着力使全社会对全民健身“有意识”。从1995年开始,每年都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月”活动,结合“全省农民体育节”进行。1997年开始,创办了“全民健身节”,全省各地在6月20日-7月20日期间,集中组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第二阶段,即1997-1998年,突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建设健身辅导站这个主题,着力使全社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骨干”。要求全省城镇人口每1000人,农村人口每5000人中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在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健身辅导站。   第三阶段,即从1999年开始,突出国民体质监测这个主题,着力使全社会开展全民健身“讲科学”。省政府明文规定,逐步将国民体质监测纳入劳动、人事、教育、兵役、就业管理范围。省体委、省总工会、省直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机关体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将体质监测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范畴。   为了使规划落实,湖南将全民健身计划任务具体分为若干个计划版块。例如,要求1/3的人口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具体分为五个人群版块,即学生、老年人、职工、城镇居民、农民;五个区域版块,即机关、学校、社区、农村和县级体育,分项提出指标要求。每个版块、每一项工作,又分别确定重点。整个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以青少年为重点;在区域上,城镇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以富裕乡镇和体育传统乡镇为重点,分类指导;在项目上,全省重点推广球类、跑步、做操、游泳、武术、棋牌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项目,积极扩充体育人口。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一项政府宏观引导,依托社会,全民参与的跨世纪系统工程,为了使之健康有序地发展,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政府管体育,社会办体育”和“联系实际,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指导思想,初步建成了由宏观管理网络、社会组织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基础培训网络、评比激励网络、科学指导网络、物质保障网络、法规制度网络组成的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框架。   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促进了湖南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发展,全社会的体育意识获得普遍提高,体育社会化能力和程度获得普遍提高,群众的健身质量获得普遍提高,全民健身已成为社会现象,进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为体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了雄厚的社会基础。   在国家体委(体育总局)组织的连续3次全国群众体育工作综合评估中,湖南省均获得“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奖”。   (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湖南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始于20世纪30年代,至湖南和平解放,全省仅有省属公共体育场1个(即又一村体育场),县属公共运动场61个。有20%的县无公共体育场地。县属运动场基本上是利用县城的文武庙坪、校场坪及老衙坪因陋就简建成的,设备仅为自制的篮球架、排球柱、单双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得到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视与关心。省体委制订了湖南省城镇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规划,对各类城镇体育场地建设提出了要求。配合1959年和1965年第1届、第2届全省运动会的举行,省会长沙及各地市县建设了一批体育场馆。   20世纪70年代初之后,部分竞技体育项目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恢复,体育场地缺乏的矛盾较为突出。从70年代中期开始,各地将体育场馆建设纳入建设规划。1982年全国第一次体育场地普查时,湖南全省建有16座体育馆。但是,公共体育设施相当缺乏。据80年代初期的一次统计,当时全省共有体育场地27种,21675个,其中93.4%是简陋的篮排球场。全省平均2493人才有一个体育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0.0135平方米。全省有37个县(区)体委没有任何体育场地设施,有24个县的体育部门只有一个场地。全省有中专117所,只有运动场3个,小运动场24个,篮球场216个。平均38所中专才有一个运动场,5所中专才有一个小运动场,每所中专仅1.8个篮球场。全省有小学53645所,运动场仅65个,平均745所小学一个运动场;篮球场7364个,平均7.3所小学一个篮球场。全省6个省辖市的体育系统只有63个场地。游泳是湖南省的重点项目,体育系统只有18个游泳池。有2个地区、1个市和7个地辖市没有游泳池。全省90%以上的县级体育部门没有标准田径场。全省学校供代表队训练的场地,只有16个游泳池,31个运动场,26个篮球房,5个排球房,18个体操房。   20世纪80年代,湖南省用政策和制度使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范化。1981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1981]113号文,批转省建委、省体委《关于搞好城镇体育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报告》,指出:“体育场地在城市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各地在制订市镇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将体育场地预留出来,以免将来临时规划建设陷入被动”;“城镇体育场地应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还具体规定:①城镇应立即制止对现有体育场地任意占用、毁坏的现象。对已经被占用和毁坏的体育场地,应按谁占用谁归还的原则,尽快恢复原貌或以场还场。②确因城镇总体规划需要占用体育场地,必须经县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并按先建后拆的原则,先修好同等规模的新的体育场地。③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并对群众开放,提高使用效率,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需要,增强人民体质。这些规定的基本原则,后来几乎全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采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个以政府名义进行城镇体育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文件。国家体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113号文件转发各省、市、自治区。1985年湖南省体委提出了“一手抓金牌,一手抓建设”的体育工作指导思想,配合全国体育先进县建设,把体育场地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使20世纪80年代成为湖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时期。据统计,该时期全省修建体育场17座,占全省体育场总数的85%;修建体育馆25座,占全省体育馆总数的66%;修建游泳池77个,占全省游泳池总数的69%。兴建了长沙树木岭体育训练基地、岳阳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现为龙舟基地)、常德水上训练基地及湘潭、冷水滩、常德、衡阳体育中心,扩建了郴州体育训练基地。   20世纪90年代,湖南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批现代化的体育场馆在城镇、厂矿企业与学校相继建成。据1998年末统计,全省共有体育场地29201个,场馆数名列全国各省市区第3位。其中体育场37个,1980年以来修建的为34个,占总数的92%;体育馆55座,1980以来修建的有44座,占总数的80%;运动场1859个,1980年以来修建的1822个,占总数的98%;游泳池111个,1980年以来修建的有70个,占总数的63%。   2002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各地要将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化建设和提高城镇品位的规划之中,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国土、城建、规划、体育等部门应依照国家对城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加强公益性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使城镇人口公共体育场地占有面积逐步达到人均0.8平方米;建设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由各级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并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到2010年,全省各市州要建设和完善能承办全省性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及国际单项体育比赛的功能齐备的体育中心;全省2/3的县市区具有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训练馆在内的较为完备的体育设施。长沙市政府以承办第5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为契机,投资兴建了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湖南省政府投资4亿多元人民币兴建了省游泳跳水中心、省网球中心、射击中心、举重中心,改建和扩建了湖南省人民体育场和省体操中心;继益阳投资近2亿元兴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之后,株洲市、怀化市相继动工建设体育中心,娄底市体育中心进入实施阶段,湘潭市对体育中心进行扩建和改造,全面提档升级。湖南已初步形成以长沙为中心辐射周边城市的现代体育设施环链,具备了承办较高水平的全国和国际综合性运动会的场地设施能力。据2004年10月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表明,全省共有标准体育场地21295个,占地面积为4463.77万平方米,场地面积为3765.04万平方米;非标准体育场地8044个,占地面积为1109.18平方米,场地面积为838.68万平方米,合计场地面积为4603.72平方米,按全省总人口6700万人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接近0.7平方米。   较为完备的体育场地设施,为湖南体育发展,特别是体育竞技水平的提高,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