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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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议题
(2015年9月1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5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春景等2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5年9月1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张春景、郭裕海等因身体健康及工作调动等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张春景、郭裕海等2位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
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张春景、郭裕海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13名。

 

公    告

  张春景、郭裕海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张春景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13名。区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27名。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17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免去于洋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免去于洋的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 长  谢坚钢
2015年8月27日

 

关于对谢坚钢区长提请
免去于洋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免去于洋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
  免去于洋的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陈晓宇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因工作需要,任命陈晓宇、董薇芬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因工作需要,任命黄伟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龚立琼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强康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因人事调动,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因人事调动,任命郑旭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雅玲、王冬娟、孙斯汀、许颢、陈娟娟、周广明、查莹、秦岭、韩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因退休,免去束培民、赵大海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培江
2015年9月14日

 

关于对孙培江院长提请
任免陈晓宇等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孙培江院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免陈晓宇等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孙培江院长的提请:
  任命陈晓宇、董薇芬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伟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龚立琼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强康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郑旭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雅玲、王冬娟、孙斯汀、许颢、陈娟娟、周广明、查莹、秦岭、韩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束培民、赵大海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审议决定。

 

关于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区体育局局长  王继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一、基本概况
  在市政府领导下,区政府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满足广大市民基本体育需求、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大力践行体育民生理念,不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学校等公共体育资源向市民开放,健全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升优化公共体育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市民的体育锻炼和健身需求。
目前,我区共建有1个区级全民健身中心(杨浦区体育活动中心),拥有“一场、一馆、一池、一站、一校”等综合配套设施,2个体育公园、535个小区健身苑点、24个社区公共运动场、20个社区百姓健身房、79条健身步道、30个游泳场馆。全区92所中小学以及辖区高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开放率达100%。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区体育场地面积128.52万m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97 m2,列中心城区第一。另外,全区还建有38个体育生活化实验基地、1938支社区健身团队、289个社区体育指导员小组(占居委会总数的94%),社会体育指导员3085人,达到常住人口的2.3‰。全区健身环境有了显著改善,市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在连续两年的全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中,我区均排名第二。我区还被国家体育总局列为全国20个全民健身示范城区之一,试点工作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通报表彰,区体育局也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服务民生,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区积极倡导“体育生活化”理念,大力推进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为此,区政府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区新建85个小区健身苑点、59条百姓健身步道、20个社区百姓健身房(实现街镇全覆盖)、5个社区公共运动场,总计场地面积40624.6m2。更整新健身器材达2692件,确保社区健身设施器材完好率达98%以上,方便社区居民就近锻炼健身;二是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地隔离工程。近年来,我区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教学与开放的物理隔离工程,已先后在有条件和新建的同济中学、市东中学等10所学校的体育场地实施物理隔离,改善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周边市民群众;三是积极改造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近年来,我区相继对杨浦体育场、杨浦网球场等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进行改扩建和修缮。其中,投资约2亿元对杨浦体育场进行了改扩建,改建后的杨浦体育场建筑总面积达25000 m2,体育场的室内外体育功能进一步提升。近期,还将对杨浦温水游泳池进行修缮。
  (二)多措并举,加强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用地、资金等保障
  一是编制并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依照相关法规条例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区认真编制了《杨浦区体育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年至2020年),以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为重点,对区域内的社区、学校、公园等体育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并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 “十二五”期间,各项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指标有效落实,并超额完成任务;二是多方联手综合利用落实体育设施用地。“十二五”期间,区体育局、绿化市容局、建交委等职能部门会同各街道镇,多方联手,努力挖掘合作潜力和场地空间,通过调整绿地布局、市政动拆迁和轨道交通建设等途径,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地解决体育设施建设用地,为体育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区政府高度重视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统计,2003年至2013年10年间,全区体育场地投资金额共计15.4964亿元。其中区财政拨款总额11.930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7%,区财政资金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承担起保基本、促民生的责任。另外,区域高校、区属企业用于建设体育设施共计3.4143亿元,呈现多元投资兴建体育设施的态势。近四年来,在区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群众体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共计4156.43万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维护更新社区体育设施。此外,每年还投入120万元用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专项补贴。与此同时,区政府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体育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区内民营体育设施增加61个,其中各类游泳池增加5个、民营健身房增加9个,社会经营性体育场地投入成为我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有益补充。
  (三)坚持公益,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主体责任
  一是体育系统坚持公益为民。辖区内市、区体育系统的场地设施,除部分特殊训练场地如射击场、摔跤柔道房等不对外开放外,其余场馆都实行公益性开放,部分由企业承租场地也落实了公益开放措施,充分体现了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质和全民健身主阵地作用,承担起“保基本”职责任务;二是街镇坚持便民服务。各街道镇认真落实社区健身设施管理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全区百姓健身步道、健身苑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及百姓健身房等社区健身设施,已成为市民身边最为便捷的健身场所,深受欢迎。其中,又因百姓健身步道的室外自然属性,越来越受到市民群众的青睐,而社区百姓健身房也因收费低廉,吸引众多社区居民参与,成为市民健身的新乐园;三是中小学校坚持社会责任。我区是全国实行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试点区,近年来,辖区内各大中小学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完善体育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管理和制度建设,极大地便利了市民的就近锻炼。学校的操场、跑道等体育场地已成为市民晨练的主选场所。
  (四)完善制度,促进公共体育设施的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街镇、社区体育俱乐部三级管理网络。建立区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联席会议制度,由两位分管区长担任召集人,加强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领导,区社建办、区体育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落实推进;各街镇建立管委会,负责辖区公共资源开放工作协调推进和实施;各社区体育俱乐部及中小学校、居委会负责社区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管理和维保等事务。我区积极探索公共体育服务模式,通过购买保险、社区体育俱乐部管理、以奖代补等方式,创造性地解决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安全、管理、物耗”等问题,确保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实现了全民健身工作“四纳入”,即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专题会议。先后制定和下发了《杨浦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方案》等文件,推动全民健身事业规范有序发展。社区公共运动场等设施,明确开放时间、张贴安全须知,做到管理主体清晰、职责分工明确、措施保障到位;三是加强评估检查。区体育活动中心组建区级专业巡视督查队伍,负责对全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日常安全巡视,定期到健身苑点了解实情、检查台帐、做好记录、排查整治健身器材安全隐患。各街镇负责人员配备和设施维护,居委参与定点养护。区体育局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并牵头开展一年一度的实地核查评估,开展总结评比,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优化服务,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一是创新载体,加大科学健身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等新媒体以及拍摄宣传片和全民健身公益广告等手段传播“运动无时不在,运动无处不在”的体育生活化理念;借助8月8日全民健身日990早新闻广播,将杨浦体育生活化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广告植入,在全市宣传扩大影响;聚焦市民身边的健身经验,编撰《老百姓健身花样经》等多部书画,向市民传播推广健身知识和方法。在社区公共运动场、健身苑点、小区健身步道周边,创设近千块正确使用健身器材的宣传告示栏(牌),传播科学健身理念。今年,又在杨浦有线电视台,开设《体育与健身》栏目,拍摄制作10期专题,将科学健身知识传到千家万户;二是提升能力,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每年定期开展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班,培养全民健身骨干。在社区健身苑点、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房、公共运动场配备指导员(志愿者)为市民科学健身服务。近年来,还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地点、定岗位)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在团队中的领头羊作用;同时,在四平路街道首创“家庭健身教练”、在定海路街道睦邻中心打造全市首个“运动小站”,积极探索社区体育服务新模式;三是夯实基础,不断丰富体育技能配送产品。充分发挥区体育技能培训基地、大学生体育教学实训基地及各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阵地作用,面对不同人群,定期开展多达66项体育技能培训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学会和掌握一至二项健身技能,年平均受益市民近万人次。同时,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邀请专家教授到社区、机关开设健康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市民科学健身;四是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干预。分别选择长白、五角场、平凉等社区,在部分市民中开展力量、防跌滑等项目的体质干预,通过专家蹲点、科学锻炼、体质测试、跟踪指导、数据比照等方式和手段,为受测市民锻炼提供简单有效的运动处方,提高身体素质,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工作由单纯“监测”向“服务”、“指导”转变。
  三、存在的困难及瓶颈
  1、体育场地分布不均衡。以控江路为界,控江路以南的定海、大桥、平凉、江浦等老村街道的体育场地设施,明显少于控江路以北社区,至今尚无一条市级健身步道。在全区30个游泳池中控江路以南地区仅有7个。
  2、体育设施不足和资源使用效率不高的矛盾较为突出。现有体育设施与日益增长的市民健身需求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难以满足居民、特别是中青年职工的健身需求。学校体育场地资源因受限于物理隔离、灯光等因素,存在开放时间短、特别是夜间开放场地少等问题。
  3、新建居住小区体育配套设施缺乏有效维护。按照《居住区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八大类指标中,体育设施:建筑面积指标为每千人64m2。但在小区建成后,有些配套的体育设施由于缺乏有效管理维护而破损废弃,有的被改变用途。不仅不能有效使用,还造成新的欠账。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针对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瓶颈,按照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要求,对接市十三五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任务,将认真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公共体育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提升公共体育的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供给能级,为全区居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均衡、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把握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提高市民身体健康水平为核心,以群众性体育健身设施为重点,统筹各类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注重把握四个方面的转变即:在设施定位上,从重竞赛训练向竞赛训练与日常对市民开放结合上转变;在设施布局上,从追求单独体育设施向绿地公园、广场、办公楼宇综合利用转变;在功能设计上,从单一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变;在建设规模上,从大中型向中小型(社区型)转变。
  (二)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均衡发展。“十三五”期间,将结合旧区改造,旧厂房等资源综合利用,启动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的规划建设,继续配建一批社区公共运动场、足球场、健身苑点、百姓健身步道、社区运动小站、健身广场等社区健身设施,努力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保障能力和均衡化水平;同时,结合杨浦滨江开发,高起点规划杨浦滨江沿线体育休闲带,并同步推进滨江自行车骑行带、游泳、路跑、健身休闲等设施建设,打造景观时尚、特色鲜明的体育休闲功能带,提升城区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改善杨浦东部地区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状况。
  (三)着力打造上海青少年足球高地。充分发挥杨浦青少年足球传统优势,抓住国家足球改革发展契机,采取市区联手、体教联合、社会参与等模式,推动白洋淀足球场设施的升级改造,真正把杨浦打造成国际化的上海青少年足球的重要训练基地和人才培养高地,并辐射带动我区校园足球和职工足球的发展。
  (四)推进学校体育场地灯光工程和物理隔离工程建设。近年来,学校体育场地夜间开放的需求在上升,这将是下一步我区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深化的重点,要通过实施灯光工程、教学与开放物理隔离工程建设,增设夜场开放,延长开放时间,将受益人群扩大至中青年职工以及在校学生,不断提升学校体育资源开放利用效率。
  (五)加大《居住区标准》实施的力度。按照《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杨浦区新建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杨府发[2009]7号)中的《居住区标准》的相关规定,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验收时,严格按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合同,验收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切实做到新账不欠。同时,督促物业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小区体育设施正常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调研小组组长 钟奕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围绕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6月份以来,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区体育局代表区政府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分别召开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各层面以及部分学校负责同志座谈会,实地视察了区体育活动中心、部分社区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苑点以及学校体育场馆等,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居民对相关工作的感受,共回收有效问卷502份,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相关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建设和“30分钟体育生活辐射圈”试点工作,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为推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本区以政府实事项目的形式重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已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有力支撑了群众的健身锻炼需求。杨浦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顺利完工。社会经营性体育场馆增量明显。运行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之间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提升了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水平。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运作不断拓展,增强了运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开放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本区公共体育设施遵循“公益性”开放原则,严格落实开放时间及为民服务各项要求。以公共体育设施为载体,开展了系列群众体育活动,丰富了群众日常生活。制定实施《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方案》,学校场地资源面向社区开放工作不断深入。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发现,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体育设施资源总量仍显不足
  本区人均体育场地资源为0.97平米,尽管位列本市中心城区第一,但离全市1.72平米的人均数还有不小差距。体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控江路以南地区的总量和增量均落后于控江路以北地区。比如,全区30个游泳池,控江路以南仅有7个,15条市级健身步道全部位于控江路以北。结构不尽合理,群众对建设游泳池、球类运动场所等设施的呼声很高,社区百姓健身房内跑步机的需求远远大于其他肌肉锻炼类的器材。此外,部分区域内大型企业的体育设施数量和面积存在萎缩情形。
  (二)部分社区体育设施日常管理还有缺位
  部分街道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日常维护力量较为薄弱,以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志愿者巡查为主,人员的专业性不强,日常维护经费尚显不足。新建设的社区公共体育运动场,管理制度不够细化,日常维护不够到位。部分乒乓球台、门球场等体育设施存在被少数人长时间占用的情形,公益性体现不够。有些体育健身设施标识标牌不全,存在损坏后更整新不及时的情况。有些居民在利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健身锻炼时,存在扰民的情形。
  (三)各类体育设施资源整合尚有空间
  在本区推进学校体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过程中,由于管理成本、安全风险、场地损耗以及部分居民存在一些不文明现象,中小学等区属学校对于开放工作普遍存在顾虑。群众对区属学校场地开放的范围和时间有较高的要求和期待。部分企业的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程度不高。部分商品房小区体育配套设施存在闲置或用途改变的情形,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有待提高。
  三、几点意见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引领,继续拓展本区体育设施资源
  要提前整体谋划,在滨江地区高起点布局多功能体育休闲带,多建设一些诸如健身步道等深受群众欢迎的公共体育设施,推进足球学校、标准化游泳池升级改造等杨浦体育品牌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杨浦城区品质和形象。要严格落实本区关于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的相关要求,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合同拟定、日常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推动体育设施配套要求落到实处。要注重基层建设,在推进睦邻中心等社区为民服务综合性载体建设过程中,根据群众的需求谋划布局体育功能,提升群众健身锻炼的便捷度、感受度和满意度。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实效
  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从杨浦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探索基层相关体育设施运行管理模式,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本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运行管理科学化水平。各街镇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细化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规则,确保安全性,增进公益性。要加强全区公共设施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实时发布相关场地资源的运行管理和人员流动等情况,方便群众就近开展健身锻炼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作用,积极培育社区体育志愿者,探索社会化第三方运行管理模式,推进社会化组织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三)加强统筹,不断提升各类资源利用水平
  要开展区属学校体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工作综合性评估,逐一对学校体育资源进行梳理归类,结合实际确定可以面向社会开放的场地设施及开放的具体时段等,通过健全以奖代补机制,增强管理力量,探索诚信记录、团队自律管理模式等,进一步完善、强化学校开放的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学校体育资源面向社会安全开放。要加大针对性宣传,提高群众对学校体育资源开放具体规则的知晓度,引导居民文明有序进入学校开展健身锻炼活动,切实增进学校资源的有效利用。要探索企业有关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居民区闲置体育配套设施接管开放等工作模式,强化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之间的关联互动,推动杨浦全民健身工作不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2015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张汉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代表区政府将“十二五”期间以及本年度我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专项报告。
  一、“十二五”期间城市规划编制情况
  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十二五”期间,我区坚持市领导提出的 “高起点、高水平搞好规划建设,注重发展的品质”要求,开展我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对接市总体规划工作,根据市规划工作的要求,分别于2010年和2015年初完成了总体规划梳理和新一轮总体规划前期评估工作,指导了我区各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是强调规划为民生服务,“十二五”期间,为推动我区旧区改造工作,开展了定海106、117、118街坊、黄兴296街坊等保障房项目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为推动重大市政设施建设,编制了中环线国定东路下匝道、淞沪路—三门路下立交总体方案、民星南雨水泵站专项规划;为支持基础教育项目,开展了控二分校、二师附小等规划调整工作。
  三是推进规划为地区发展功能实现服务,“十二五”期间,为推动杨浦滨江南段开发,我区完成了黄浦江沿岸W5、W7单元(W5:西至杨树浦港、北至杨树浦路、东至军工路、复兴岛运河、南至黄浦江;W7:西至秦皇岛路、北至杨树浦路、东至杨树浦港、南至黄浦江)及平凉、定海控规修编工作,目前在滨江规划的指引下,滨江南段开发有序推进;为推动新江湾社区国际化、智慧化、生态化进程,开展了新江湾社区规划评估工作,增加了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国际化配套设施,开展了铁狮门F1、F3地块修详编制工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推进规划服务区内重点单位,开展了复旦大学新江湾校区、财经大学校区修详,同济大学巴士一汽、彰武路校区规划调整;新华医院、肺科医院等院区规划研究。
  二、2015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基本情况
  (一)规划编制
  1、新一轮总体规划研究
  根据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我区已完成了《杨浦区总体规划前期评估》和《杨浦区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战略研究》,梳理出我区包括产业能级、人口结构、城区功能、交通瓶颈、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六大方面的瓶颈,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工作的部署,着重聚焦解决交通瓶颈和推动滨江中北段开发两个方面,开展我区总体规划的后续工作。
  2、专项规划
  区存量工业用地转型规划、城市更新试点:挖掘建成区存量土地资源是本年度规土系统的重点工作。我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规划工作,明确了转型的目标、原则;完成了现状工业用地梳理和规划比对;确定了全区内工业用地整体转型的布局、规模和转型区域的总体方案;梳理了零星转型地块的规模及转型时序。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为我区工业用地的转型提供了研究基础。
根据今年上半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存量土地,我区从打造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目标出发,选定环同济地区、228街坊“两万户”为我区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目前相关区域评估工作正在推进,区级层面工作机制正在筹备。
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的趋势,提升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我区编制了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总计规划养老机构66处,总床位数11770张,达到市养老专项规划的要求。该专项规划在征询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基础上,已上报市规土局审批。
  3、控规调整
  控规调整工作主要围绕优化重点区域功能和确保市政、保障房等民生项目建设展开。已完成逸仙220KV变电站、定海L3街坊(凉州路)、上海船厂3项局部调整,完成淞沪路—三门路下立交总体方案。按照计划,推进水厂、电厂、顺平路线形调整、54街坊保障房结合周家嘴路隧道风塔建设等重点功能项目和重大市政项目规划研究和调整工作。
  4、控规前期研究
  结合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和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我区开展了杨浦滨江中北段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研究。提出了依托杨浦区科教、智力资源,以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为核心功能,提升国际影响力、优化浦江版图的活力滨江——智汇湾区的总体定位,并提出科技江畔、创意云谷、复兴源三大功能板块。目前该报告正在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按计划开展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和控规编制工作。
  (二)对接“十三五”规划
  对接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参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区“十三五”规划前期“1+8”重大问题研究、区“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滨江发展、基础教育等专项规划,主要完成了提供基础数据和规划动态,梳理相关设施现状及规划位置等工作。
  (三)规划实施
  截至目前,完成规划项目并联审批21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件,建筑面积合计约51.9万平方米(商业办公约34.3万平方米,住宅约15.8万平方米,社公事业类约9.9万平方米)。总量持平,结构优化。(2014年全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总数为60件,总建筑面积131.1万平方米,商业办公22件,77.1万平方米,住宅12件,19.5万平方米,社会事业26件,34.5万平方米。)
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复旦管院、同济中学图书馆改扩建一期工程、文通149地块、联通12街坊、建发新江湾城22-3、22-4地块、铁狮门F3汉高、财经大学主校区体育馆、二师附小等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杨浦区福利院第一分院(怀德路800号)、新江湾城明昌置业、财大科研实验中心、创智国际广场24-9地、新江湾城百旌商务中心、新江湾城科技总部园二期、国安路小学、江浦路消防站、淞沪路消防站等一批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依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复验灰线19件,建筑面积28.85万平方米;依申请办理竣工验收22件,建筑面积51.78万平方米;依申请办理土地核验21件,用地面积35.58万平方米;办理开工未报8件,处罚款21000元;立案查处违法建筑15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100平方米;受理12345、12319等各类举报229件;来信处理65件。(2014年办理建设项目开工复验灰线35件,建筑面积75.2万平方米;竣工验收40件,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土地核验36件,用地面积153.1万平方米;办理开工未报11件,处罚款27000元;立案查处违法建筑41件,拆除违法建筑344平方米;受理12345、12319等各类举报及来信处理共456件。)
  在依法实施规划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始终坚持:
  一是不断完善机制。坚持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保证“四到位”制度的落实及建设基地每 15天巡视的要求,做好巡视记录;继续执行双休日网格值班制度,全面掌握各类建设活动,使建设单位和个人能规范、有序地进行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主动服务。向29个在建项目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单,走访区重大工程2处,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区重大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完成新江湾城F2地块项目(三期、四期)、中航天盛广场、市政设计大厦等区重大工程的规划综合验收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区教育、卫生历史遗留工程的规划综合验收。
  (五)公众参与
  1、规划编制公众参与
  我区在各类城乡规划的前期准备、规划编制和规划报批过程中,按照市规土局“三阶段、九环节”全过程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意见征询、草案公示、专家审议等程序。2015年来开展规划编制草案公示共计5件、发布公告3件;召开居民座谈会、专家意见征询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共11次。
  2、项目公示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2015年截至8月,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共计17项,其中住宅项目4项,商办项目6项,教育项目3项,市政设施、养老设施等共4项。依据并参照《杨浦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试行意见》,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前进行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定等级,做好社会矛盾化解预案,并妥善做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期来信来访处置工作。
  3、信息公开
  2015年以来, 主动公开信息47条,依申请公开175件,预计全年总量接近300件。在今年已受理的175件中,主要集中在建设管理86件(49%)、土地利用45件(26%)、规划编制20件(11.4%)。上半年,杨浦区在全市规土系统(包括市局)中信息公开总量排行第四。
  三、工作中的主要瓶颈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区规划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尤其在推动我区五大重点功能区发展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面对我区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这样新的发展机遇时,规划工作也面临较大的压力与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接科创中心建设,原有规划理念要有突破。我们也深深感受到,在目前科创中心建设的背景下,不能以常规的规划工作要求,来看待现在的规划工作。原有规划编制主要考虑新开发用地的功能和空间布局,对于存量资源如何更新利用考虑较少。如何充分挖掘土地、空间资源的潜力,合理安排功能;科创中心的建设、创新企业、创业人才需要怎样的配套服务设施;如何利用规划、土地政策为科创中心建设服务,都是现阶段规划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城区转型压力较大,中北段规划急需推进。作为上海的老工业基地,杨浦一直以来面临着较大的转型的压力,通过十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初步由工业杨浦向知识杨浦转型,但仍有约9.63平方公里工业仓储用地急需转型。这些工业仓储用地,目前能级较低,产业发展较差,转型困难,在现有的政策下如何提高存量工业仓储用地的能级,是我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杨浦滨江中北段,规划面积11.3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37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工业仓储用地为4.1平方公里,是我市中心城区沿黄浦江地区最后一片控规未覆盖的地区。急需在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目标的引领下,进一步加快滨江中北段规划实施的研究,加快推进该地区转型发展。
  三是公共配套和交通设施有待优化。在我区功能产业转型的同时,对于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要求,也在逐年提升,尤其是养老设施、公共绿地、变电站等。但作为中心城区大部分为建成区,按照规划实施公共配套设施面临着许多的困境,一方面是土地收储难度逐年增大,规划实施落地难;另一方面是养老设施、变电站、垃圾处理站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居民矛盾,项目推进阻力较大。同时杨浦的交通瓶颈问题也成为了发展的短板,杨浦拥有中心城最长的15.5公里滨江岸线,但现状仅有“一桥三隧”的越江设施,密度很低,要提升杨浦辐射带动上海北部地区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必须要解决交通的瓶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
  一是紧紧把握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契机,结合上海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市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对杨浦区未来功能布局、发展战略、城市空间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确定杨浦未来长远发展的蓝图。立足于科技创新和产城融合,我区将加速推进杨浦滨江中北段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在今后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积极把握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和城市更新的政策利好,挖掘我区存量用地的潜力,为我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提供更多的科技创新空间和公共配套设施、开放空间等公共要素。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内部流程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公开等工作,严格规范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和批后管理等行政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三是坚持“服务”与“引导”并重,努力提高管理效能,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与“高效服务”的关系,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规划宣传的力度、扩大公众参与的力度和广度,尤其是要发挥人大代表在公众参与和规划宣传等工作的作用。
我们将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握当前发展的良好机遇,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始终高起点、高水平搞好规划建设,注重发展的品质,为加快推进杨浦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2015年度
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调研小组组长 刘永忠
 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做好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5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城建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自7月中旬起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听取规土局工作汇报、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视察东方蓝海项目违法搭建强拆工作和上海船厂地块规划情况等,并发放调查问卷征询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从多角度了解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规划意识,完善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支持和服务于杨浦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区建设。一是推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开展区存量工业用地转型规划、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城市更新试点等专项规划编制,为杨浦总体功能定位、转型发展提供前瞻性研究。二是稳步推进规划实施,提升了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服务水平,保障区功能性项目、民生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三是积极开展规划实施过程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建设的处罚和整治力度,使规划监督管理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主要问题
  虽然本区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的前瞻性不够,影响了规划引领作用的发挥。部分规划的前瞻性研究不足,制定时缺乏长远发展眼光,缺少科学性,与社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不能很好地发挥规划的先导和引领作用。规划缺乏一定的前瞻性也导致了我区在产业布局、城区功能和形态、交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制约了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关注民生听取民意不够。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我区部分区域交通拥堵情况较为严重,停车难问题突出,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科学的交通规划编制和实施亟待推进。杨浦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滞后,汛期和大雨后居民家中进水的情况还较多,急需市政排水系统管网建设改造。规划编制的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保障不够、范围不足,人民群众对本区域规划获知渠道不畅,信息源少,政府相关部门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也不够及时。
  (三) 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不够,规划监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发现,有些规划缺乏严肃性、权威性,规划实施时有变更;违法搭建、超规建设等违反规划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不能及时有效制止;规划监督管理机制不尽完善,规划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尚需强化;规划管理和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养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前瞻性研究。要以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好政策、资源,进一步拓展规划编制视野,让规划为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助力,提前布局,深化谋略,做好城市空间储备。要遵循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引领性,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研究,形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规划成果。要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科学规划,挖潜增效,提高土地和老厂房资源利用的效能,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进一步突出规划为民的理念。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加强城区供电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实施,着力解决城区基础设施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市政地下管网的规划和实施,改变面对灾害时的被动局面;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实施,解决交通瓶颈和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加强养老、社区医疗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保障相关专项规划能够落地实施。要深化规划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坚持开门办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地汇总公众意见,采纳合理诉求,使公众参与贯穿于规划的编制、实施、许可的全过程。
  (三)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管。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规划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区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增强规划实施的法律意识,防止随意变更规划,保障已批准规划的有效实施。要深入开展规划实施巡查监督,构建全过程精细化监管机制,提高区域内动态监测能力,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划许可文件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规划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着力打造一批有能力、有水平的规划专家,以适应我区现阶段和今后较长时间内城区建设发展需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杨本和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杨本和为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区长  谢坚钢
   2015年9月16日

 

关于对谢坚钢区长提请
任命杨本和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杨本和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
  任命杨本和为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9月1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于洋的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本和为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陈晓宇、董薇芬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伟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龚立琼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强康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郑旭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雅玲、王冬娟、孙斯汀、许颢、陈娟娟、周广明、查莹、秦岭、韩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束培民、赵大海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三十七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徐雪峰 石  光 吕  亮 乔兴刚
任大连 任建兴 庄峻斐 刘永忠 许  征 严  巍 杨文渊 吴  皓
体  圣 沈经良 张国伟 张春景 季金香 周华瑞 钟  奕 钟  颖
施建平 姜立功 钱  樑     

请  假
徐国民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议题
(2015年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施建平等3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5年7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施建平、张智洲、张宏文等因退休及工作调动等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施建平、张智洲、张宏文等3位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
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建平、张智洲、张宏文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10名。

 

公    告

  施建平、张智洲、张宏文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施建平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10名。区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26名。
  特此公告。

2015年10月30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命王晓伟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任命王晓伟、奚荷萍、龚雯蓉、陆俊全、全文渊、姚熙、李琰、刘伟雄、罗宾、邵雅琴、董俊杰、崔磊、侯倩倩、徐悦、李骏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岳杨
2015年9月30日

 

关于对岳杨检察长提请
任命王晓伟等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岳杨检察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王晓伟等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岳杨检察长的提请:
  任命王晓伟、奚荷萍、龚雯蓉、陆俊全、全文渊、姚熙、李琰、刘伟雄、罗宾、邵雅琴、董俊杰、崔磊、侯倩倩、徐悦、李骏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审议决定。

 

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
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截至2014年末,我区政府性举债余额为207.91亿元,其中由政府负责还本付息的举债余额为193.95亿元,政府性举债资金主要用于旧区改造及动迁房源购置,工厂用地收储和市政项目前期动迁费用。近年来,我区已进入了偿债高峰,2015年至2017年计划还本金额分别达到了52.93亿元,33.79亿元和54.12亿元。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2015年全年需归还本金52.93亿元,支付利息约11.93亿元(按193.95亿元,年息6.15%测算),合计64.86亿元。今年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为141.65亿元,其中安排偿债准备金17亿元。为此,年初区财政局即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支持的请求。2015年7月和10月经市财政局综合平衡,市政府批准,给予我区57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其中第一批33亿元已全部到位,包括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3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新增债券1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亿元,专项债券1亿元)。第二批24亿元,包括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亿元,专项债券6亿元),新增债券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按照文件精神,存量置换债券3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详见附表一、二)。新增一般债券15亿元拟通过增资入股形式用于支付18号线杨浦段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征借地、绿化搬迁等前期费用和安排“售后房”小区维修基金补充等城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新增专项债券3亿元拟用于区土发中心上海化工厂和申江集团1338号地块的土地收购(详见附表三、四)。
  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为141.65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93亿元、市级财力补助47.65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36.21亿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5.06亿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44.02亿元、市级补助收入1.04亿元;安排支出45.05亿元。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如下:
  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48亿元,同时,将“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由35.89亿元调整到50.89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3亿元。
  2、增加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9亿元,同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由41.62亿元调整到44.62亿元, 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亿元。
通过以上调整,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总计由141.65亿元调整为189.65亿元(详见附表五),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93亿元、市级财力补助47.65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8亿元;一般预算支出总计由136.21亿元调整为151.21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45.06亿元调整为54.06亿元(详见附表六),其中:基金预算收入44.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由45.05亿元调整为48.05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区政府《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
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吕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收到区政府《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后,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近年来,本区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而城区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然而,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区政府不能自主举借债务。因此,2015年初,区政府向市财政提出资金支持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形式,分两批给予杨浦总计57亿元转贷资金支持。其中置换债券39亿元,新增债券18亿元。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资金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故提请调整2015年预算。
  根据调整报告,一般公共预算作如下调整: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8亿元。增加一般预算支出15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3亿元。因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总预算调整为189.65亿元,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51.21亿元,同时“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为33亿元,当年结余仍为5.44亿元。
根据调整报告,政府性资金预算作如下调整:增加债务转贷收入9亿元。增加基金预算支出3亿元,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亿元。因此,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54.0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48.05亿元,同时“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为6亿元,当年结余仍为60万元。
初审认为,预算调整报告符合收支平衡总体原则,安排支出用途也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建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报告。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报告和市有关规定使用债券转贷资金,强化对转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借、用、管、还一体,权力责任明晰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范。要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好地参与本区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
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15年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关于本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关于本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陆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就我区开展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简称“六五”普法)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下面,我主要从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等三个方面汇报“六五”普法教育工作:
  一、本区“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特点与成效
  2011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区普法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充分依托“法律六进”平台,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为区域经济创新转型、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新江湾城街道整治群租顽疾、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小巷总理看“两院”、区司法局培育法律服务公益组织、区总工会依托行业工会集体协商等8个反映杨浦法治实践的案例入选市依法治市优秀案例。
  (一)大力推进规划实施
  我区以“六五”普法总体规划为主线,紧紧抓住起草编制、部署检查、考核评估等关键环节,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有序推进、预定目标按期完成。
一是立足区情科学制定普法规划。组建课题组,深刻领会全国和上海市“六五”普法规划部署,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深入调研,细致盘点“五五”普法成效,“开门”规划,编制形成区“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周密部署普法规划任务。2011年9月召开区“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区委、区政府发文,全面部署“六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之后,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本区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2年3月,召开依法治区工作推进大会,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置。2013年9月和2015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六五”普法中期和终期情况汇报。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一是决策层的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会议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每年年初召开1次,对这项工作开展认真总结,重点分析不足,部署整改和推进;二是操作层的法宣联络员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1次;三是推动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由区委常委召集,按需召开,针对实施过程中的短板洼地细致分析,提出对策;四是法宣工作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五是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四是注重过程管理组织实施验收。在区法宣办的统筹安排下,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进行中期和终期检查,在按照标准自查基础上,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区政协社法委联合组成检查小组,共抽查督导党委、政府机关、街镇、企业等18家单位。
  (二)积极拓展社会普法
  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我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部署,尝试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开展普法教育,社众参与度、影响力不断增强。
  一是致力打造网络普法宣传阵地。区法宣办依托区司法行政网,建立“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库”,以普法资讯、在线学法、法治文化、学用互动、讲师服务等五个版块,回应群众希望得到及时便捷法制学习的需求。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旧改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开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送专业的法治教育内容,与线下宣传相呼应。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主体普法。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近年来,相关委办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日常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执法中面对公民、法人的法治宣传。在一些重大的节点、纪念日,如三八妇女节、重阳节、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周、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日环境保护日、国家宪法日等等,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声势,这些主题宣传在社区的配合下均取得良好反响。
  三是主动借力高校法律资源。与区内复旦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规划等专项法治课题研究。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本市法律专业院校合作,分别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调解专业学生实践基地,承接法律人才的带教实训。吸纳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壮大区普法志愿者队伍,提高法宣频次,扩大受众。
  (三)不断深化学法用法
  领导干部、青少年、来沪人员是“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的重点对象。我区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方式运用能力。区委组织部、区法宣办制定《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用法自觉化。五年来区委中心组带头学法19次。建立区管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实施提任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59人参加并通过考试。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案例征集活动,获奖一批,带动全体。组织领导干部分批旁听法院庭审,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能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培训,及时传递依法行政新的要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有明显提高。
  二是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从小从早培养法治意识。注重校园、社区主阵地建设,区教育局确定每年5月和11月为杨浦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周(月),充分发挥学校普法教育主渠道作用,抓好教材、师资、时间、活动“四落实”。我区培育的高中生法治辩论赛、暑期“十百千”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等品牌,在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
  三是教育引导来沪人员尊法守法、依法维权。根据来沪务工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维护等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代理、心理咨询“五进工地”工作机制,在切实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针对社区流动人员,加强计划生育、暂住证政策等教育,加快本土融入和对公序良俗的遵守,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四)紧密结合依法治理
  我区实施《法治杨浦建设2013-2015年规划》,以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三项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依法治理,城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固强补弱,聚焦问题短板强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解决在法治城区创建进程中亟需提升的短板项目和薄弱环节。明确了法制机构设置要求,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由2012年的20.4%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55.9%,重复信访率进一步下降,多项重点难点指标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是重点突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经过清权、晒权、确权、制权,对外公布《区行政权力目录》(2014年度版),是全市首个公布行政权力目录的区级政府。建立落实区政府各部门、街镇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工作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这些必经程序。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有效期制度和备案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开门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政风测评群众满意度稳居全市前列。4家行政机关成功创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个街道命名为市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示范点。
  三是夯实根基,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召开了区基层治理法治化推进会议,全面部署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和居民区党组织公推直选,本次居委会直选率和居民区党组织公推直选率分别为96.9%和100%。推进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工会建会率达96.4%,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约率达 97%,居于全市前列。四平路街道同济绿园居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五)着力服务创新发展
  我区普法教育工作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杨浦创新转型发展大局和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致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应有的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送法进经济园区,助推企业成长。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科技园区,成立了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调委会,帮助企业建立法人治理制度,提供合同合法性审查,融资咨询,开设园区QQ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主题法治宣传。五年来共开展法律咨询百余场,为近800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1万余人次。
  二是送法进旧改基地,促进依法征收。建立律师全程参与征收工作机制,参与启动、征询、征收补偿的签约、收尾以及后期矛盾纠纷化解等各个环节工作,五年来接待居民咨询12230人次,参与化解矛盾970余起。组建全市第一家服务征收的公益性组织——公义房屋征收法律服务中心。区法院设立征收基地巡回法庭,调处与旧区改造、市政动迁有关的家庭矛盾纠纷,五年来共接咨询4947人次,成功调处各类征收矛盾725起,签订书面协议234份。
  三是送法进社区家庭,保障依法维权。组织律师事务所与街镇司法所、律师与居委会结对,组建由高校法学专家、政法干部、律师等组成的社区法律专家志愿团。挂牌运作大桥检察室,在五角场街道设立葛海英工作室,着力打造“白玉兰开心家园”妇女维权品牌,成立殷行“人民调解明星团”。组织开展法治滑稽戏社区巡演32场、法治故事社区巡讲8场,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演出,组织法治文艺演出达260余场。
  二、本区“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在全区上下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普法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普法是一项社会化的工作,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为开展普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少数政府部门仍然有“普法是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普法是软任务”的认识误区,对“谁执法谁普法”的认识和行动还没有完全到位,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比较被动,或者普法中单打独斗,不善于依靠社会的力量,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的能力相对较弱。
    二是全民尊法守法仍然任重道远。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普法工作,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但是在更好地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强化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针对诸如信访不信法、法不责众的心态和不尊重司法裁决、片面强调自我维权忽视公共法律、道德约束等现象,下一步如何更好整合社会资源,使维护司法权威的理念植根社会,还需要积极探索和有效破解。
  三是普法形式载体不够丰富多样。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开发不够高效,以城市活跃人群为主体的受众面覆盖不够广泛。我区标志性的法治文化阵地、项目比较稀少,社会化的群众法治文化活动不够经常,法治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对法治社会建设支撑力度还显不够。  
  三、进一步扎实推进本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初步打算
  “七五”普法在即,针对上述问题不足,下阶段普法宣传工作拟在以下方面有所加强、提升、突破: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职能情况,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尤其是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重点对象学法和“法律六进”落实到位。完善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具体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监督检查,以考核和督查来推动工作开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公证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法治宣传服务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群众工作、教育引导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来沪人员、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改进创新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方法。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需求导向。紧扣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大局,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日常工作生活需求,深入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家庭、征收补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层治理法治化,牢固树立机关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教育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民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依托社区现有资源建立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以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调研小组组长 沈经良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年,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内司工委成员为主体的专题调研组,第三季度以来,调研组深入了解本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7月份,内司工委参与区有关部门开展的“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前往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等单位现场察看“六五”普法情况,听取区商务委、长白街道等单位 “六五”普法情况的介绍。9月初,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区司法局调研“六五”普法工作情况。9月11日和17日,内司工委先后组织近30名区人大代表开展“六五”普法专项视察,听取了区司法局有关“六五”普法情况的汇报,前往四平路街道、殷行街道和区卫计委实地了解“六五”普法开展情况,并先后与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本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宪法宣传为核心,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得到增强。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丰富普法形式,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深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各类人员群体的普法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一批有杨浦特色的法治实践案例入选上海依法治市优秀案例,为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本区“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与人们的期望有差距。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人们随着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普法的需求和期望越来越大,对此,普法工作尚不能完全适应。普法的实效性不够显著,普法形式载体在沿用传统做法的同时,创新的力度不大,缺乏以需求为导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法,缺乏社会影响大、深入人心的普法品牌项目。执法部门对基层社区的指导力度不大,基层社区依托法律资源因地制宜、因需施教开展普法活动的成效不够明显。
  2、“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对执法机关普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目标等方面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执法人员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执法部门之间普法工作水平不平衡,有些行政负责人带头进行普法宣传的意识不强,存在着“执法是硬任务、普法是软任务”和“普法是宣传及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等错误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 ,不利于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协同开展普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普法。
  3、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善于用法的典型不多,对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够有力,少数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对普法带来了负面作用。一些企业对职工参加普法活动存在抵触现象,消极地认为职工法律意识强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利。公民中法律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依然不少,如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存在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违法搭建、乱穿马路、乱设摊等违反相关规定、不守公序良俗的现象比较普遍;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甚至以违法形式维权。
  三、几点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力素养、知识结构、岗位需求等特点,加强法制教育。要探索符合机关特点的法制教育措施,以问题为导向,选择相关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事例,引导教育公务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地执法。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行业、单位和人员的特点,组织引导好各类社会主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矛盾化解、道德建设等法治杨浦建设的各个方面,善于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设备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成效,为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提供保障和服务。
  2、健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要以“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力量在普法中的作用。要把法治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职能部门与其他部门、条与块的联动机制,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积极普法,大力培育法治文化。
  3、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环境。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既不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又坚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法治杨浦建设的新要求,对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总结,发扬先进、克服不足,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形式内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推进诚信建设,加强对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用权的管理和考核,探索建立和运用公民和组织守法诚信档案,使守法诚信者得到褒奖,违法失信者受到惩戒,促进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晓伟、奚荷萍、龚雯蓉、陆俊全、全文渊、姚熙、李琰、刘伟雄、罗宾、邵雅琴、董俊杰、崔磊、侯倩倩、徐悦、李骏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三十八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徐雪峰 吕  亮 任大连 任建兴 庄峻斐
刘永忠 杨文渊 吴  皓 体  圣 沈经良 张国伟 周华瑞 钟  颖
姜立功 钱  樑 徐国民     

请  假
王莉静 石  光 乔兴刚 许  征 严  巍 季金香 钟  奕 施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