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接B561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1年公司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13,834,021.99元,其中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178,998,002.90元,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523,336,562.97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11,499,456.12元;同时补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23,206,087.46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2021年公司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3,119,309.25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2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2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 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新田,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1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1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增,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1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在上年审计收费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拟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费用为160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增加3.23%。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核致同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5,000万元,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类型: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在授权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四)风险控制方案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选取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营,确保资金安全。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期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797.8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1.59%。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收益风险: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持续期间不可提前支取,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三)政策风险: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其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2年度担保计划及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78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洪杰先生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一)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国有六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3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资产池、票据池、应收款链保兑、商票保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预计担保具体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将根据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其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反担保。 在不超过85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2、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盛林 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35号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51,473.02万元,负债总额为108,129.63万元,净资产为43,343.39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4,434.62万元。 (二)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国钦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经营范围: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39,382.01万元,负债总额为191,703.37万元,净资产为47,678.63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2,285.26万元。 (三)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兴酉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74,109.54万元,负债总额为54,363.08万元,净资产为19,746.46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4.07万元。 (四)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东城工业园虎山大道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9,929.94万元,负债总额为34,959.40万元,净资产为4,970.54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29.46万元。 (五)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志龙 注册地址:河南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168.24万元,负债总额为7,085.61万元,净资产为1,082.63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82.63万元。 (六)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29,583.52万元,负债总额为321,639.58万元,净资产为7,943.94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43,904.89万元。 (七)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板尾村边坑200号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胶粘剂、隔热材料及环保材料、建材及其他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装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07,583.84万元,负债总额为100,619.20万元,净资产为 6,964.64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2.38万元。 (八)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福华路15号1401-1412房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60,277.30万元,负债总额为42,793.65万元,净资产为17,483.65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060.63万元。 (九)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金北横一路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64,733.66万元,负债总额为37,345.85万元,净资产为27,387.81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970.19万元。 (十)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防水技术、建筑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03,038.06万元,负债总额为100,883.67万元,净资产为2,154.39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6,958.77万元。 (十一)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5,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1、602、603、605室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4,574.53万元,负债总额为34,619.08万元,净资产为19,955.45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6.07万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商业银行等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36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8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2,36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8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3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6、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李衍昊、梁燕 联系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衍昊、梁燕 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2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89.1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为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费用为160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增加3.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78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洪杰先生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确认了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的情况,并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 2022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洪杰先生、朱奇峰先生、米粒先生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组织架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结构,加强专业化分工和管理,提高专业化生产效率,使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设置更加合理。调整后的具体情况见下图: ■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840,159,418.7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840,159,418.7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10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6、8、9、10、11、12、13、14、16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