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多米尼加投资移民@外贸企业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继续排除延期 一大批外贸新规开始生效实施!与你的业务息息相关!
近期,国内外颁布多项国际贸易投资政策和法令,这些新规定已经或即将开始生效实施。进口许可、通关便利、贸易救济、产品检疫等方面均有涉及。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点击下划线文字,直达链接详情)
国内:
12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税的新政策
11月1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出口退税的政策,取消了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12月1日起非洲33国将在中国享有零关税待遇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12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1月14日宣布,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从今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新增无锡(江阴)港、汕头市汕头港、广州市花都港等为启运港。其中,危险品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1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8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的公告),为加强海关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计核工作,保障计核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起明确税收征管有关问题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实施,海关总署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署令第272号),并对应调整了信息化系统。包括自2024年12月1日起缴纳税款或者放行的货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一条关于补缴税款或者办理退税的规定等措施。
12月1日起实施《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启用新版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国家移民管理局11月27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水运、航空、铁路、公路共311个口岸启用新版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新版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志分为主标志和功能标志两类。主标志是在对外开放口岸标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标志,功能标志是在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示相关通道设施和提示导向的标志。
12月1日起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11月15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12月1日起港澳通行实施“一签多行”“一周一行”政策
11月29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政策,在广东省珠海市实施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政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政策。
12月2日施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并从放宽外国投资者资产要求、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等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
12月15日起施行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
11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公告指出,将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公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
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蒙古国饲用蛋白粉和饲用油脂进口
11月27日,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1号(关于进口蒙古国饲用蛋白粉和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蒙古国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关于蒙古国饲用蛋白粉和油脂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蒙古国饲用蛋白粉和饲用油脂进口。
对日本、罗马尼亚等9国试行免签政策已生效
11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的范围。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此外,中方决定进一步优化免签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入境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限行15日延长至30日。自2024年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新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已启用
11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5号(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为实施给予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便利相关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启用新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
卢旺达共和国蜂蜜获准进口
11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9号(关于进口卢旺达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卢旺达共和国蜂蜜进口。
芬兰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获准进口
11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4号(关于进口芬兰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进口。
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11月18日,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广东两口岸试点启用“免出示证件”边检通道
出入境管理局11月15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人员往来,提升通关效率,自2024年11月20日起,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试点升级部分边检快捷通道,因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人员可经“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
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获准进口
11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1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进口。
斯洛伐克熊蜂获准进口
11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2号(关于进口斯洛伐克熊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洛伐克熊蜂进口。
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获准进口
11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60号(关于进口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进口。
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
海关总署于2024年11月13日印发《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公告【2024】158号,以下简称《公告》)。此次调整,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
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实施
11月12日,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7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等5项行业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现发布《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等5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被代替标准《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SN/T 5416—2022)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缅甸鲜食菠萝获准进口
11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56号(关于进口缅甸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鲜食菠萝进口。
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要求已实施
11月6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公告2024年第152号(关于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的公告),公告指出,为支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以下简称植物繁殖材料)引进,防范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风险,降低企业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要求,11月6日起实施。
对斯洛伐克、挪威等9国试行免签政策已生效
11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8日起对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9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国外:
韩国:
将加强冬季水产品抽检
11月11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公告,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保证冬季高产海产品的安全,将对冬季海产品进行集中收集和检查,将收集和检查线上线下销售的共计690种海鲜产品,包括干海带、黄花鱼、明太鱼、凤尾鱼等简单加工水产品,以及生蚝、生鱼片等,采集产品重点是对有不合格历史记录的项目进行检查。
泰国:
再延“取消入境卡”政策6个月
据星暹日报报道,10月15日,泰国总理佩通坦·钦那瓦在内阁会议后表示,会议批准了暂时延长外国人在入境或出境时提交入境卡(TM.6)报告的豁免期。该豁免适用于16个陆路和水路入境检查站,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4月30日。此举旨在简化旅行程序,促进旅游业发展,并推动国家经济增长。
对华H型热轧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11月14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热轧钢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6.33.11.000、7216.33.19.000和7216.33.90.000。
美国:
明年1月起实施首个拥堵收费计划
央视记者获悉,当地时间11月18日,美国纽约大都会运输署(MTA)董事会当日投票批准了纽约曼哈顿地区修订后的拥堵收费计划。根据该计划,在工作日9时至21时的高峰时段进入曼哈顿60街以南区域,将需要支付至少9美元,卡车及未安装相关电子支付系统的车辆需支付更高费用。该计划是美国首个拥堵收费计划,并将于明年1月5日开始实施。
对硬质空心胶囊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13日,应美国企业Lonza Greenwood LLC于2024年10月2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9602.00.1040和9602.00.501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12月9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1月17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4月2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对升降门扭簧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18日,应美国企业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升降门扭簧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320.20.5020、7320.20.5045和7320.20.506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12月13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4月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阿根廷:
全面放开邮政服务管制
据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经济快讯网报道,11月10日,阿根廷政府公布法令,正式宣布实施邮政服务自由化改革,彻底改变阿邮政长期以来的垄断地位。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邮政服务领域的各项行政壁垒,简化市场准入条件,允许更多私营企业进入邮政服务市场。改革后将取消国家邮政公司在挂号信、电报和50公斤以下包裹递送等业务上的专营权,为其他运营商打开市场大门。
出台大型投资激励制度实施细则
据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国秘处官网、《金融界报》10月22日报道,阿政府《官方公报》发布《第1074/2024 号决议》,就加入大型投资激励制度(RIGI)的申请程序、期限和相关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报道称,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为在阿投资额超2亿美元的大型项目开发提供为期30年的税收优惠和司法保证,将助力阿政府吸引企业积极投资石油、天然气、矿业、可再生能源、林业、钢铁、基础设施和旅游业等战略行业,从而拉动本国就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欧亚经济联盟:
推出儿童商品统一标签规则
据塔吉克斯坦卫星通讯社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审议了俄罗斯关于扩大须贴附识别码标签的轻工业商品清单提案,并决定修订欧亚经济联盟现行法规,规定须在童装、泳装、领带、儿童内衣及帽子上贴附标签。自2025年3月1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将有权禁止无标签的上述商品流通。这将实现成员国之间标签码互认,避免重复贴标签。
阿尔及利亚:
11月1日正式加入非洲大陆自贸区
据阿尔及利亚新闻网站Algérie 360º10月31日报道,11月1日,非洲大陆自贸区框架内贸易正式启动,标志着阿尔及利亚正式加入这一全球最大自贸区。根据非洲大陆自贸区协定,90%的商品免除关税,货物和服务自由流通,区内采用统一标准。该协定有利于提高非洲商品附加值、促进非洲工业化发展。
阿联酋:
修订外国合伙企业等法令
据阿通社11月19日消息,阿联酋财政部宣布修订2024年第261号联邦法令,涉及非法人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企业和家族基金会。新决定适用于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的税收期,为国内企业、外国合伙企业和家庭基金会提供一系列行政和税收减免。同时,取消了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联邦税务局关于伙伴关系变化的义务,并给予家庭基金申请税务透明地位的选择权。
与澳大利亚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据ZAWYA新闻网11月7日消息,阿联酋外贸国务部长萨尼·宰尤迪在社交平台X上宣布,该国已与澳大利亚正式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该协定将降低或取消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增强市场准入,目标是将两国贸易额从2023年的42.3亿美元提升至2032年的150亿美元。
新西兰:
与海合会达成贸易协议
据Zawya新闻网消息,新西兰贸易部长Todd McClay10月31日发表声明宣布,已与包括沙特、阿联酋在内的海合会(GCC)6国达成一项贸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新西兰对海合会国家出口产品中的51%将被免除关税,10年过渡期结束后99%的出口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准入待遇。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声明并未具体说明该贸易协议的具体生效时间。
海合会:
对涉华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
10月28日,海湾合作委员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称,应阿联酋企业申请,依据委员会决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伊朗的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除另行延期(最长6个月)外,预计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苏丹:
拟发行新的纸币
11月9日,苏丹央行宣布,由于在喀土穆的央行和印钞厂被抢劫,导致市场上出现大量来源不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纸币,影响现金流通和价格稳定,所以即将发行新版的面值1000苏丹镑和500苏丹镑的纸币。公民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将现有纸币存入银行。现有纸币停止流通时间另行通知。
巴林:
将对兽药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据每日论坛报10月21日报道,市政和农业部部长颁布了一项新法令,规范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兽药的进口、分销和使用。该法令禁止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实体进口、分销和使用某些兽药。该禁令特别包括促生长抗生素和抗菌剂。
缅甸:
强制结汇新增更多出口商品种类
据《缅甸环球新光报》报道,根据缅甸商务部10月30日发布的6/2024号进出口公告,自2024年11月起,包括豆类、大蒜、洋葱、水果蔬菜、藤条、棉花、金属和矿石以及其他矿物在内的7类商品,需将其出口所获外汇的25%按央行定价进行换汇。此前,根据外汇监督委员会第66/2022、16/2023 和49/2023号公告规定,通过海运和边境贸易渠道出口的8类商品需将其出口收入的25%汇回国内。
埃及:
对涉华冷轧卷、镀锌卷和彩涂卷钢材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10月29日,埃及投资和对外贸易部发布公告称,应埃及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土耳其和中国的进口冷轧卷、镀锌卷和彩涂卷钢材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欧盟:
对华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Imerys S.A于2024年10月9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2818 10 11、2818 10 19、ex 2818 10 91和2818 10 99(TARIC编码为2818 10 91 20和2818 10 91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对华氯化胆碱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于2024年9月1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氯化胆碱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2923 10 00、ex 2309 90 31、ex 2309 90 96、ex 2106和3824 99 96。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多米尼加:
对华EMT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
11月13日,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监管委员会发布第CDC-RD-AD-005-2024号公告称,应多米尼加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EMT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5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涉案产品的多米尼加税号为7306.30.00、7306.50.00、7306.69.00、7306.90.00、7308.90.10和7326.90.90。
澳大利亚:
对华热轧钢卷发起双反调查
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厚度的热轧卷钢(包括片材),带或不带浮雕图案(通常被称为网纹钢板),无论是否含有合金,未包覆,镀层或涂层(除油涂层外)。钢板产品和扁钢条不在调查范围内。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自2020年10月1日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3月5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5年4月2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沙特:
制订化妆品及原料的进口条件
11月17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制订化妆品及原料的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适用范围为所有化妆品、半成品及原料。必须通过Fasah平台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进行清关,清关文件正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